当前,政策层面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管控依然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刚性隐债化解、融资全方位监管等措施对地方平台融资和现金流保障工作产生较大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直融产品的影响。根据35号文规定,融资平台公司不能新增债务,只能对存量债务实施借新还旧,自2024年7月起,直融产品发行时不允许将利息包入,即发债资金仅允许用来归还存量债务本金。此项措施造成直融产品融资利息较难覆盖,产生增量资金需求。此外,近期股市波动较大,影响直融产品市场估值出现翘尾情况,后续发行成本可能会反弹。二是对项目贷款的影响。在银行调整部分特色产品通道后,新增和存量项目提款受到严重影响,带来无法提款的问题。此外,在项目贷款方面还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在新增项目有限的情况下,项目贷款缺乏标的物,难以形成新增融资贡献;另一个是部分经营性资产受市场经济疲软的影响出现收益下滑,利息覆盖倍数不足,可融资性较弱,融资金额有限。三是对银行流贷的影响。银行流贷作为偿付债务利息、补充经营资金的重要渠道,目前受到新增额度受限和存量流贷压缩接续的双重困境。在受到监管平台管控,且子公司经营收益低、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情况下,各银行较难实现流贷的新增。在部分银行开始压缩平台公司流贷规模后,此趋势可能会产生溢出效应。四是对非标产品的影响。根据控债原则,非标融资占比、利率上限等条件方面均有严格要求,若政策或市场产品出现调整,可能会产生相应融资接续难的情况。
面对以上问题,建议从开源节流、优化结构方面出发,切实提升融资工作质效。
一是主动退出平台,实现摘帽扩通道。由于监管平台内公司融资受限较多,建议根据财政的统一部署,将部分下属公司退出监管平台,从而拓宽银行贷款主体,寻找增量融资路径。二是全面资产清查,有效盘活资产资源。建议加强部门联动、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现有资产清单、权证办理、出租率等相关信息,与金融机构密切沟通匹配产品,通过存量项目包装与贷款置换等方式争取提升融资额度。三是拓展区外银行,争取流贷额度提升。在区内各银行进一步提升流贷额度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各合作金融机构介绍,积极拓展区外融资资源,争取新增流贷资金。同时,向区外银行推介公司直融产品,鼓励区外银行储备购债授信。四是关注融资动态,积极拓宽融资新路。密切关注市场上的融资新模式和落地案例,对标现有资源,寻找融资增长点。在产品方面,与券商加强关于供应链ABS、REITs等创新产品的对接合作。在现有融资层面,主动与券商讨论长期限产品发行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