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19-4687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9-06-0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高淳区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的通知 | ||
文 号: | 高发改发〔2019〕17号 | 关 键 词: | 公示;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公示目录;农业农村;收费项目;街道;公益性服务价格;收费行为;政务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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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淳区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实现价格管理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社会监督有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的通知》(苏发改农价发〔2018〕117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高淳区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截至2018年10月30日)》(以下简称《公示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目录》主要涉及农民日常生产和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性服务价格,其中所涉及优惠、减免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今后,凡国家、省和市取消、降低或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由区发改委通过政务网站及时进行更新并公布。
二、请各镇(街道)在收费窗口做好《公示目录》的公示工作,同时指导所属行政村(社区)进行公示。
请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高淳区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截至2018年10月30日)
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