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19-64325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桠溪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19-07-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高淳区桠溪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信息员;街道;等次;食品安全信息员;相关部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知识;食物中毒事件;工作积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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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桠溪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的考核管理,有效增强信息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信息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层级负责、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惩分明”的信息员队伍,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平时工作的考评。
二、食品安全信息员的考评由街道食安办负责。考核分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季度考评在每季度后的一个月进行,年度考评在次年的一月份进行。
三、考核评分办法:考评总分为100分,年度考评结果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不超出信息员总数的20%),在80-94分的为合格等次,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一)熟悉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积极参加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0分)
(二)积极配合参与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宣传活动,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位;配合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10分)
(三)根据《高淳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时了解并掌握辖区内聚餐申报备案情况,对集体聚餐中出现的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街道食安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15分)
(四)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小作坊、小餐饮等食品经营户基本情况。(10分)
(五)按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有标识、有场所、有专人、有专栏、有设备、有制度的“六有五好”制度,承担社区(村)科普宣传站的日常工作,每月有2次以上活动。(15分)
(六)主动收集并及时报送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信息,每月月底前上报辖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1条以上。(10分)
(七)配合街道食安办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食安办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工作。(10分)
(八)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向街道食安办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10分)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10分)
四、补贴发放方式:补贴根据考核得分年底发放,对年度
考评为优秀的信息员给予通报表扬并加发考核优秀奖,对年终考评为不称职的信息员扣发其年终补贴。
五、对及时举报违法行为,积极协助执法人员查处案件的信
息员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并按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本办法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桠溪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