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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0-04483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减税降费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0-01-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高淳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收费目录;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服务收费项目;固定场所;举报电话;社会公示;收费部门;收费政策;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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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高淳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清费降本减负工作,规范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执收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要求,我们编制了《高淳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截至2019831日)》,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项目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9831日,其中,加“▲”号的项目为涉企的收费项目,加“★”的项目为涉房的收费项目,加“■”的项目为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二、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目录》,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政府取消和暂停的收费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

三、各收费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收费政策公示力度,要在门户网站或者固定场所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优惠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增强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宁价服〔2002125号、宁价服〔2009223、宁价服〔2010301号、宁价服〔201664号、宁价服〔201665号、宁价服〔2018189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高淳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截至2019831日)

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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