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1-123974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组配分类: | 养老服务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高政民〔2021〕117号 | 关 键 词: | ;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餐点;社区养老;社区;养老床位;养老;南京市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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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37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55号)和《南京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宁民养老〔2021〕115号)要求,结合高淳实际,区民政局、财政局制定了《南京市高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
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南京市高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37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55号)和《南京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宁民养老〔2021〕115号)要求,为扎实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加快推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居家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着力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广大有需求老年人居家和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切实增强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履行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和鼓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创新拓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养老服务向农村倾斜、向居家和社区养老倾斜、向医养结合倾斜。
(二)需求导向,精准服务。坚持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改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努力实现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创新老年人照顾服务方式,将养老资源向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倾斜,向失能、失智老年人倾斜。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化、连锁化、智能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形式多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资源整合,融合发展。加强统筹协调,集聚各方资源,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打破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边界,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将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延伸到社区,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各类财政补贴政策与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放大政策效应,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家庭养老服务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不断完善支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购买服务、载体建设、人才队伍等政策措施,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政策体系,统筹各方资金,持续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投入,为家庭承担养老功能赋能,不断夯实全区家庭养老基础性地位。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加快发展家门口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做到资源嵌入、设施嵌入、服务功能嵌入,以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团队为支撑、家庭照护为补充、托养服务及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社区养老服务可及性大大提高。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互联网+”监管应用不断深入,民政与公安、医保等专业监管信息联动、共享不断加强。诚信建设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格局逐步建立。
通过深入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到2022年2月,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迈上新台阶:
1、新建住宅项目100%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
2、建设集专业照护、生活照料、医养康养等功能,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的镇街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
3、高龄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覆盖率不低于90%;
4、新增家庭养老床位65张;
5、打造示范性助餐点2个;
6、深化90岁以上老年人上门服务;
7、新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个;
8、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社区站点覆盖宰不少于80%,2021年服务单数不少于14000单。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1、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从困难老年人保障、老年人福利、老年人优待等方面,建立区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
2、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标准。积极衔接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适当提高重点养老服务对象的政府购买服务标准。
3、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建立全区统一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1、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完善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强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服务质量监督指导;加快街道(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80%。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效能,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一线下沉。
2、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倡导家属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等义务,探索建立养老家庭责任落实机制。发挥“银发顾问”服务功能,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基本实现“银发顾问”社区全覆盖。推进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210户左右。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完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监管等政策。弘扬敬老孝老美德,营造良好的家庭养老环境。
3、提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水平。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将专业化的照护服务延伸到家庭,完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政策,全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65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检查、抽查、评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增强社区养老效能。加大对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推进社区助餐点建设,加快社区助餐点提档升级,稳步扩大农村社区助餐点覆盖面,打造标准化社区示范性助餐点2个;推动护理型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养老综合体、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推进失能老年人社区帮扶,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五助”及康复、巡访等上门服务。逐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拓展养老服务市场,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5、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以全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建设为抓手,推动全区互助养老服务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社区站点覆盖率超过80%,发动团体志愿者,增加志愿者、服务对象注册数量,丰富服务项目,增强志愿服务活跃度。完善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志愿者褒扬机制,健全线上+线下、通用+专业、理论+实践等志愿者培训机制,宣传优秀志愿者事迹。优化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信息平台,提高平台适老化水平。
6、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以城带农、以城促农、鼓励引导城市养老服务组织到农村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逐步将农村敬老院建成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拓展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到2022年2月,新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个。
(三)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质效提升
1、推进医养康养深入融合。加快医护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2、着力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大赛,提高我区养老护理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区级培训160人次以上。推动完善养老服务组织用工制度,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评选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引导全社会尊重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
3、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以南京市养老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不断完善我区养老服务和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进建立民政、公安、殡葬等涉老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切实解决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困难,努力消除老年人群“数字鸿沟”,开展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免费培训3000人次以上。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试点。
4、进一步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组织等级评定,引导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主体。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2021年10月上旬)。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下拨上级专项资金。
(二)组织推进(2021年10月中旬至2022年1月上旬)。10月中旬前,各镇街将家庭养老床位、示范性助餐点、拟纳入提升行动项目上门服务的五类老人或9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名单(一方案二材料一名单)报区民政局、财政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示范性助餐点的硬件建设,并于2022年1月上旬前正式投入运营。
(三)检查验收(2022年1月至2月)。2022年1月上旬,区民政局组织初步评估,1月中旬市民政局组织验收,就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提升。2月上旬,各镇街完善工作台账,完成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牵头抓总、统筹协调,高质量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区民政局、财政局建立提升行动协同机制,统一指导协调提升行动的具体实施,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提升行动推进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各镇街民政办、财政所要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并就重点问题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区民政局争取支持。各镇街民政办要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切实加强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规范资金使用。结合提升行动相关任务及我区实际,中央专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养老床位、示范性助餐点和五类老人或9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上门服务补贴。严格资金管理,申报完成后可按70%预拨资金,决算审计完成后根据结果拨付尾款。中央专项财政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提升行动专项资金。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民政局和财政局建立督导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专项考核的方式,适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镇街民政办和财政所每月形成工作进展报告,报区民政局、财政局。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2年2月。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2、南京市高淳区示范性助餐点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3、南京市示范性助餐点申请表
4、2021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南京市高淳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将专业化的照护服务延伸到家庭,现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2月,全区新增符合规范要求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65张。
二、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应优先考虑高龄、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
(一)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行业或国家标准,评定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老年人。
(二)有接受专业照料服务的客观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三、补贴标准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 3000元/户,与我区现有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的,按1000元/户给予补差。
四、运营主体
(一)主体资格
依法登记并具备相应服务资质,有两年以上运营经验且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养老机构和AA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主体能力
1、应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能够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具备24小时上门服务能力。
2、配置满足家庭养老照护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轮椅、助行器、坐便器等基础服务设备;
(2)医药箱、血压计、血糖仪、体温计、具有无线(蓝牙)传输功能的血压、体温、脉搏等参数的体检设备、雾化器、制氧机、医用充气气垫等;
(3)爬楼机、护理床、洗浴床等。
五、设备配置
(一)网络连接设备
利用网关将智能设备与家庭网络连接,确保信号传输稳定并传入区、市信息平台。
(二)视频监控设备
具有24小时远程监控功能及48小时摄像存储功能,应急状态下能及时、准确掌握老年人居家情况。
(三)紧急呼叫设备
具有一键呼叫功能,可安装在卧室、卫生间、淋浴间等位置,易操作。
(四)生命监测设备
动态监测和记录呼吸、心率等参数,发现异常自动提醒。
(五)烟雾、燃气报警设备
监测居家环境安全,发生火灾或出现燃气泄漏情况可远程报警。
(六)卫生间防滑处理
在卫生间、卧室、厨房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防滑地胶,防止老年人跌倒出现意外。
(七)移动马桶扶手架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老年人如厕时使用。
(八)助浴椅
为行动不便或是高龄老年人洗浴时提供支撑和坐靠,避免滑倒,提高老年人洗浴时的安全系数。
设备配置前应征得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意,签订知情同意书,如老年人家庭中已配置上述部分设备,可根据老年人需要,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的通知》(苏民养老〔2021〕21号)附件2、附件3的设备清单进行选择配置。
六、服务内容
(一)按照养老机构的标准提供服务,基本服务内容应当包括:
1、对老年人开展24小时监护,每天早、晚通过平台查房两次;
2、每天协助老年人进行清洁照护、起居照护、排泄照护等生活照料服务;
3、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服务;
4、定期做好老年人衣物、被褥等织物的收集、清洗、消毒等洗涤服务。
(二)参照养老机构的标准提供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和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为老年人定制个性服务内容:
1、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健康指导、预防保健等;
2、提供文化娱乐服务,包括文化、体育、休闲娱乐、节日及纪念日、生日庆贺活动等;
3、提供心理慰藉服务,包括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等;
4、提供肢体康复、康复护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使用训练、认知障碍老年人的非药物干预、康复咨询等康复服务。
七、有关要求
(一)养老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健康状况等因素,制订专业照护方案、建立服务档案、签订不少于6个月的服务协议。服务对象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按期缴纳照护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根据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因素采取市场定价,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并及时报区民政局备案。服务费用不得从本次下拨的建设补贴中支出。
(二)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跟踪开展受益家庭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不得低于90%。
附件2
南京市高淳区示范性助餐点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助餐点高质量发展,促进为老助餐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现制定示范性助餐点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2月,通过新建或升级,全区建成2个市级示范性助餐点。
二、补贴标准
示范性助餐点需承诺建成后至少运营2年。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8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示范性助餐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运营主体
依法登记并具备相应服务资质,有两年以上运营经验且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AA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四、申报时间
示范性助餐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区民政局根据申报的名单,择优选取2个作为示范性助餐点进行建设,推进社区助餐点建设,加快社区助餐点提档升级,打造市级标准化社区示范性助餐点。
五、提升标准
(一)选址要求
示范性助餐点既可独立设置,也可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选取老年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社区或沿街门面,面向社区老年人服务。
(二)面积要求
面积在100㎡以上,至少可同时容纳20人就餐。
(三)建设规范
1、统一名称:区名称+街道、社区名称+银发助餐点
2、统一装修风格:整体色系主要以橙色、绿色为主,门口悬挂银发助餐点图形标识,银发助餐点内部公示牌、制度牌、宣传物料统一使用方正大黑为标准字体,按照统一的标识图案、材质、工艺等进行安装,悬挂标识位置美观醒目。内部适当位置张贴“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支持项目”标识。
(四)功能划分
1、操作区
工作人员在该区域完成餐具清洁、消毒、餐食处理等操作。
点餐区
老年人在该区域进行点餐、取餐。
结算区
点餐后将餐盘放在智能结算台上,结算刷卡。
4、就餐区
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区域,桌椅摆放不可过于拥挤,过道可容轮椅通过。
5、配餐区
针对需要送餐上门老年人进行分封、打包并直接进入送餐车。
(五)设施设备
1、配备智能消杀设备、智能洗碗机、智能化结算设备。
(1)智能消杀设备:活氧水杀菌,无刺激、无污染,可去除农残、肉类激素、瘦肉精。
(2)智能洗碗机:上下洗臂旋转灵活,提高餐具和水流,有效接触面积,保证清洗的效率。
(3)智能结算设备:餐盘放在智能结算台上,价格自动计算,高效便捷。
配备适老化餐桌、适老化餐椅及部分适老化餐具。
(1)适老化餐桌:
防撞圆角,防止磕伤,桌面达到方便轮椅进出的高度,桌面设计起到安全方便等功能。
(2)增设适老化餐椅:
扶手圆弧处理,避免磕碰伤害,座椅垫经过特殊处理,比一般海绵硬度稍高;增加左右扶手软垫;扶手设计成平面式,方便老年人起身支撑;椅子靠背设计成一字木质扶手,方便老年人移动椅子,也方便老年人走路时支撑。
(3)增设适老化餐具:
防洒盘、防抖勺、食物介护筷等,专为老年人残疾人针对手部关节屈曲功能严重受限,丧失握力或手指离断的人通过扣带把餐具手柄固定在手掌上代替手指抓握功能。
3、送餐车运输容器必须密闭,配有确保30分钟内温度确保在70摄氏度的保温或恒温装置,必须配备温度显示装置,运输车辆和容器内部材质和结构便于清洗和消毒;送餐车须经区交管部门认定,牌证齐全,购买保险,做到车辆式样、车身颜色、送餐人员头盔和服装“三统一”。
4、餐食保温、消毒、留样冰箱、空调等设施设备。
5、外送餐食应当张贴食品生产时间和有效期标签。
6、有助老卡监管、视频监控等服务监管设施。
(六)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确保老年人用餐安全;建立完善的助餐服务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老年人膳食营养标准配制食物,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2、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牌》、《健康证》等证件;公示助餐服务时间、服务须知,保持内外环境及餐桌整洁,餐具须每餐消毒一次(禁止使用化学消毒剂)。
3、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有效运行,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4、给予老年人充分的用餐时间,服务过程细致、周到、亲切,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提供免费加热服务。
5、每日提供至少两顿餐食,收费价格参照早、中、晚餐的市场价、老年人价、政府扶助对象老年人价和75周岁以上老年人价格,收费标准公布上墙,做到透明公开;同时提供“点餐”服务,配备社区助餐信息系统,能满足老年人预约点餐、营养分析、自动结帐等需求,为老年人送餐可以定位。
6、配备营养配餐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常年供应餐点进行营养分析并有档案记录。
7、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菜品营养注重均衡,少油、少盐、少调料,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谱。对因常见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嘌呤)等原因而有特殊饮食要求的群体有针对性配餐方案。素食及少数民族老年人的特殊餐,进行单独烹制。
附件3
南京市示范性助餐点申请表
助餐点名称 | ||||||||
地址 | ||||||||
房屋性质 | 自有□ 租赁□(租期: ) 社区免费用房□(合同周期: ) | |||||||
助餐点使用面积(平方米) | 是否有助餐信息系统 | 有□ 无□ | ||||||
选址情况 | 独立设置 □ 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 □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有 □ 无 □ | 2021年1-6月 平均月服务人数 | ||||||
管理制度 | 食品卫生消毒制度 □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 厨房操作规程 □ 餐厅应急预案 □ 其他 | |||||||
人员配备情况 | 职工总数 | 劳动合同签订 人数 | 返聘或劳务协议人数 | 其他 | ||||
运营主体名称 | ||||||||
申请证照 | 证照类型 | 证照号码 | 审批部门 | |||||
营业执照 □ | ||||||||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 | ||||||||
其他 □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中心等级 | AAA□ AAAA □ AAAAA □ | |||||||
单位开户银行 及账号 | ||||||||
助餐点情况 | 已在南京市开展助餐的服务站点个数: 个 | |||||||
建设计划 | 主要包括功能区设置、设施设备增配、团队建设、投资规模、资金使用计划及时间进度安排,字数控制在300-500字,详细方案另行附件。 | |||||||
申请单位 承诺盖章 |
承诺本单位自查符合南京市示范性助餐点申请条件,自愿承担示范性助餐点有关业务,申请成为南京市示范性助餐点,并承诺建成后运营不少于2年,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承诺的内容和材料与事实不符,愿接受解除服务协议、追缴相关补贴、纳入失信记录等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社区 初审意见 (依托街镇级社区居家服务中心设置的无需填写)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街镇 复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区 审定意见 | 区民政部门(盖章): 区财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注:申报材料提供具体建设清单供财务审计;提供最近一年内由第三方作出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附件4
2021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全区 | 砖墙 | 阳江 | 淳溪 | 古柏 | 漆桥 | 固城 | 东坝 | 桠溪 |
目标值 | 目标值 | 目标值 | 目标值 | 目标值 | 目标值 | 目标值 | 目标值 | 目标值 | ||
1 | 新建家庭养老床位65张 | 65 | 5 | 11 | 16 | 5 | 5 | 6 | 7 | 10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