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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3-51627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淳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6-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3 年高淳区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
文  号:     关 键 词:    牵头单位;城管;实施单位;生活垃圾;回收;房产局;商务局;分工;机关事务;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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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高淳区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南京市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宁垃分发〔2023〕1号)等文件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系统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强富美高”新高淳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居民垃圾分类参与度、体验感和投放准确率不断提升,配套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工程取得显著进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处理量较去年提升10%,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6个,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1%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

1.制定减量目录。制定不同类别单位和场所(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店、超市、宾馆、酒店、民宿、农贸市场、文化场馆、公园景区、体育场馆、交通枢纽、城市公共交通场站、餐饮经营场所、邮政快递网点等)的禁限用品目录(包括塑料制品、一次性消费品、快递包装、办公用品等)和替代、节约用品目录(包括可重复使用制品、可重复使用快递包装、再生用品、净菜办公用品等)。(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文旅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国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监测名单。各行业部门牵头,建立禁限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名单、使用单位和场所名单;建立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客房日用品和一次性餐具的单位和场所名单;建立绿色快递包装邮政快递网点名单;建立工业企业、施工工地人均生活垃圾量及垃圾成分监测试点名单;建立绿色办公党政机关名单。(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镇街)

3.加强监测评估。各行业部门牵头,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调查、日常数据采集等方式,对监测名单中各对象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每季度评估一批,年内实现监测对象全覆盖评估。(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镇街)

4.推进光盘行动。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发出制止餐饮浪费的倡议,引导会员自觉践行反食品浪费要求。引导餐饮企业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镇街)

5.推进净菜上市。加强对净菜生产、流通环节的宣传培训和督促引导,把好重点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关口。(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镇街)

(二)完善分类体系

6.完善分类收集设施。推进小区分类收集点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扩容量、补数量,有空间条件小区“能房则房”,空间条件受限老旧小区“宜桶则桶”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收集能力、提升卫生水平和居民体验感。(牵头单位:区城管局、房产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7.增强专业收运力量。各镇街配备新能源垃圾收运车1辆。持续推进垃圾收运车辆更新提档,进一步提高新能源车比例。推进环卫企业“直收”,针对不同应用场景,采取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公交式”收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定期收运或预约收运,沿街商铺流动收运等模式,制定相应的收运线路表,明确垃圾交付点位,建立预约平台和响应机制。实行餐厨垃圾收运许可企业信息公示,定期更新。(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8.加强转运设施建设。春东湖生活垃圾转运站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区城管局)

9.推进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高淳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10.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加强分类处理。落实经费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征收办、区城建局、区房产局、区财政局)

11.推进绿化废弃物分流处理。推进区绿化废弃物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12.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巩固生活垃圾农户初分+保洁员上门收集模式,规范和加强“一街(镇)两站”运行管理,巩固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就近生态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开展“站与站”竞赛。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高淳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和5个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街镇夯实基础、创新提效。(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镇街)

13.完善垃圾分类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分拣场站数据归集监管,增加在线监管场站数量,根据市级平台完善区级平台比对场站计量数据和“下游”接收凭证功能。根据市级平台推进区级平台社会监督员模块应用。(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三)推进争优除差

14.创建省级达标小区。创建省级达标小区6个,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房产局)

15.深入推进小区除差。综合采取“四个一批” 措施,精准施策,完成除差小区10个,对已除差小区“回头看”,对不合格小区进行降级。将容量不足、垃圾满溢且暂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收集点纳入重点收运保障清单,加大收运频次,确保垃圾不满溢、不过夜。(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房产局)

16.提升公共机构分类质量。加强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物业企业、快递企业、农贸市场、文化场馆、公园景区、体育场馆、交通枢纽、公交地铁场站等行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组织行业单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争优除差,除差单位6个,“差级”比例降至3%以下。(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交通局、房产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国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镇街)

(四)加强资源回收

17.加强下游处置渠道统筹。统一组织,通过公平竞争方式,为全区每类可回收物选择1-2家下游处置企业,统一处置各回收分拣中心(站)的可回收物(处置协议可由街道或相关企业与处置企业签定),加强渠道统筹管理,形成规模化优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筹全区机关单位的可回收物由高淳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运营单位根据市场价进行收运后,统一送至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进行过磅处置。(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18.开展便民回收服务竞赛。以小区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为竞赛单元,开展街、区、市分级竞赛,比回收数量和服务质量,推进回收服务点因地制宜优化回收模式,提高服务便民度和精准度,优胜者进入上一级竞赛,前1%的回收服务点进入市级竞赛环节。(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房产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五)推动习惯养成

19.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以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共同缔造”创新项目竞赛,进入街、区、市级竞赛的社区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20%以上、4%以上,将“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理念贯穿于垃圾分类日常工作中,体现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提升垃圾分类质效上。(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20.加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广泛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开展100场课堂微宣讲、200次社区微宣传、600次桶边微指导和上门微行动,深入打造一批组织强、效果实的志愿服务品牌。市、区各机关党组织要动员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发动群众和青年,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妇联、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区各部门、各镇街)

21.加强主题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万人“跟着垃圾趣旅行”活动,组织约500人次。重点打造一个“有体验场景、有宣讲课堂、有稳定人员”的宣传教育基地。继续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家庭赛、辩论赛、新媒体产品大赛、直播进万家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22.强化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学校教育内容,充分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和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等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23.加强媒体宣传引导。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区主要媒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频次,每月开展全媒体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热点关切。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电子大屏等载体开展宣传,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保持全覆盖、高频次宣传态势。(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实施单位:各镇街)

24.发挥民主协商作用。组织城市治理公众委员走进社区,每季度开展与群众、基层工作者“共话分类”活动。(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四、保障措施

25.开展收费制度研究。研究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办法和标准。待省文件出台后,完善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

26.完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配套的督导、帮扶等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包括垃圾分类收集点管理、宣传培训、投放指导等责任的落实。(牵头单位:区城管局、房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镇街)

27.完善执法机制。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分类收运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报告,按执法成效对各镇街进行排名并纳入垃圾分类考核通报,适时开展负面典型曝光警示。(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镇街)。

28.加强成效综合评估。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和标准,落实各相关部门考核评估责任,继续完善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提高成效评估的准确性。(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29.加强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协调联动机制,每月开展部门联合检查、督导,加大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行业单位垃圾分类推进力度。(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镇街)

30.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将餐厨垃圾收运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切实保障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组织动员、宣传教育等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相关链接:《2023年高淳区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政策解读

《2023年高淳区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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