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3-6419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2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高淳区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 城市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补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客运;农村客运;南京市;出租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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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 城市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公示
根据《江苏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建〔2022〕83号)和《关于下达南京市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宁交运输〔2022〕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相关数据进行公示:
农村道路客运:上级下达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共计970000元,拟按照里程补贴及油耗补贴各占一半的方式,对2021年度在营的农村道路客运企业进行分配(里程补贴:519.795元/万公里,油耗补贴:3509.66元/万升);同时考虑我区农村道路客运企业运营实际及客运行业的整合兼并,拟将原南京市高淳区城东客运有限公司、高淳县淳晨城西客运有限公司、高淳县淳晨客运有限公司3家客运企业的分配份额统一发放至南京淳科公交有限公司;将南京宁高长途客运有限公司2021年度车辆停运折算的补贴统筹发放至南京淳科公交有限公司,用以支持镇村公交事业发展。因此,本次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具体为:宁高公司实发补贴13490.51元(含“桠溪一溧阳”线补贴资金7612.47元);淳科公交实发补贴956509.34元(含宁高公司狸桥、溧阳班线车辆停运折算补贴共计13761.91元)。综上,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补助970000元,完成补贴发放计划969999.85元,结余0.15元。
出租车:上级下达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750000元,核定出租车299辆,核定2021年度在营车辆标台数275.427标台,其中拟对255台全年运营的出租车每辆补贴2723.04元,累计发放补贴694375.2元;另外44台出租车全年共计停运8604天,累计发放补贴55624.66元。综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补助750000元,完成补贴发放计划合计发放补贴749999.86元,结余0.14元。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高淳区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电话:025-57331535。
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