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4-8367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决定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数据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2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撤销登记决定书 高政务办法﹝2024﹞18号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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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撤销登记决定书 高政务办法﹝2024﹞18号
经查,李平提供虚假材料于2024年5月30日取得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李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证书。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证件信息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项目 |
1 | 李平 | 320125********3119 | N1 |
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