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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5-4525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高淳区数据局 生成日期:    2025-07-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撤销行政许可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拟撤销虚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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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撤销行政许可公告

南京晟德禄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范小燕、唐琪琪反映贵单位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妥善处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争议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我办拟撤销南京晟德禄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范小燕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和唐建英监事的身份资格,保留该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请贵单位自本告知书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办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曹佳敏、郁安琪

联系电话:025-56821729、573581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高淳市民中心。

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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