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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5-456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生成日期:    2025-07-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4年度南京市高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维修资金;专项维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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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南京市高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为促进维修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我区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4年我区交存维修资金8589.64万元,截至2024年底,累计交存维修资金10.93亿元,总余额11.48亿。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4年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案件257件,拨付资金1381.60万元,审核数量及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9.82%、35.64%;截至2024年底,我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7078.35万元,使用率约6.48%。

(二)使用项目情况

从使用项目情况看,2024年我区维修资金使用较多的三类项目分别是防水(其他)、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和电梯维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91.44%、7.39%和1.17%,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70.11%、29.11%和0.78%。(具体情况详见表一)

(三)使用类型情况

从使用类型看,2024年我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案件257件,拨付资金1381.60万元,其中一般程序使用235件,拨付资金970.93万元,应急程序使用共22件,拨付资金410.67万元,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的8.56%、29.72%,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2.22%、171.86%。

(四)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上位法和地方法规有关规定,我区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资金存定,2024年共向业主分配利息1688.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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