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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5-6264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淳区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5-09-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高淳区城乡建设局收费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收费
内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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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城乡建设局收费公示

部门

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收费

项目

收费

性质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

依据

  备注

1

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局

高淳区城建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府性基金

各街道办事处围内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城区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项目;建制镇规划区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和沿街个人建设项目。

各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按150元/㎡征收。城区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沿街建设的个人,按50元/㎡征收。

政府制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

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关于明确溧水、高淳两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宁价服〔2016〕266号)、《关于调整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高发改〔2016〕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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