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5-85733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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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李绍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秩序的建议》(第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放学期间校门口拥堵问题,始终将学生交通安全保护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改善作为各阶段工作的重点展开。由于受到学校周边道路布局、送学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和管理力量薄弱等诸多因素影响,上下学期间学校周边拥堵情况较为严重。如何积极有效的管理回应社会各界的呼声,破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难题,做到“拥而不堵、混而不乱”,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已成为我们交通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为了缓解上下学期间存在送学车辆高峰与社会面上下班车流高峰首尾相接、前后重叠的情况,切实解决学校周边多路段拥堵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科学落实错峰放学,管控分流缓解拥堵。综合考虑辖区各学校所在位置、接送车辆密集程度、周边道路车流量等因素,在新学期开学前主动与学校对接,在推行“错峰上放学”的基础上,试实行拉长放学错峰时间,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多开放不同方位校门,分流高峰时段接送学家长车流,达到缓解交通压力、避开交通高峰的目的,防止放学高峰校门外道路拥堵;同时在早晚高峰期间对拥堵严重学校周边实施限时管控措施,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对拥堵路段采用限时机动车管控措施,在路口交汇处设置隔离桩,不允许机动车进入,路段两侧不允许临时停车,管控时段开始前停泊的车辆只出不进,打通校园周边道路“微循环”,缓解道路通行压力。
(二)扩充交警护学力量,完善周边道路设施。严格按照“一校一策”要求,落实“交警护学岗”值守制度,负责学校门前的指挥疏导、违法查处、护送学生进校等工作,引导家长接送到孩子后尽快离开,及时打通道路拥堵节点;此外,与学校、社区积极沟通联系,动员家长、保安等志愿力量,加入到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中,共同做好上下学时间段车辆疏导工作。同时,主动协调住建、市监、城管等部门,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优化信号灯配时,因地制宜在校园周边道路合理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减速、限速、慢行、禁止掉头等标志,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道路实际情况,针对家长接送学生时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问题,我局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以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厚警力部署,高压严管,从严查处危及学生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易堵路段的视频和线下巡查力度,严查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特别是整顿学校门口的停车秩序,对学校周边道路违停车辆、随意调头、不礼让斑马线等行为进行严惩,最大限度净化周边交通环境;同时联合城管等部门依法对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消除学校周边各类安全隐患。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化,把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列入公安交管部门、学校的重要议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和进家庭”活动,教育广大学生自觉抵制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理性、文明、绿色出行。在日常护学执勤过程中,发现家长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告知,对屡教不改的家长,及时通报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制定交通安全公约、致学生家长公开信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同营造良好的送学交通环境。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