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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6-3777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6-06-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6年高淳区部级化肥减量增效(经济作物)“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施肥;补助标准;生物有机肥;种植大户;水肥;配方肥;项目区;报送;农业服务中心;经济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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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高淳区部级化肥减量增效(经济作物)“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通知

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6〕12号)文件要求2026年在高淳区建设经济作物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集成推广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三新模式,持续推进科学施肥增效。结合相关任务与项目资金情况,主要聚焦蔬菜、林果等施肥用量较大经济作物,打造1个千亩片和5个百亩方,集成推广增施有机肥(生物有机肥)+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周边科学施肥面积2万亩以上请各街(镇)结合相关化肥减量任务,引导种植大户开展化肥减量行动,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积极申报。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经济作物种植生产上打造1个千亩片和5个百亩方,辐射带动2万亩以上。集成推广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

二、实施内容

1、实施主体。优先选择科学施肥意识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实施技术。项目区应用施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配方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

3、补助标准。项目区商品有机肥补助标准不高于400元/吨,生物有机肥补助标准不高于800元/吨不足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支付配方肥补助标准不高于800元/吨,不足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支付;氨基酸水溶肥补助16000元/吨不足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支付在项目区推广水肥一体化施肥方式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实施主体实际种植经济作物面积不少于100亩且示范带动性强、配合度高、积极性强。

2、项目实施主体确保自筹资金及时到位。

3、本项目由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申报,并负责申报材料审核。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1、2);

2、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等经营主体证明材料;

3、项目实施承诺书(见附件3);

4、土地承包合同。

五、报送时间

请各街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街镇实施主体进行申报,并对上报的合同真实性负责。

报送时间:20267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于高淳区耕地质量保护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吴天雨   联系电话:025-68512807

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202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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