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6-43396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6-07-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托育服务;通用托育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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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徐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镇域通用托育券,激活农村托育服务的建议》(第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村级入托补助的背景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市高淳区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高政办发〔2024〕30号)文件精神,我区于2024年出台了《高淳区村级托育点入托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高政卫〔2024〕96号)。该政策的出台,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着力提升村级托育点入托率,解决“建而少用”问题
近年来,我区在村级层面布局建设了一批公办托育服务点,旨在就近满足农村家庭托育需求。然而,受农村常住人口减少、适龄幼儿数量有限等因素影响,部分村级托育点存在“招生难、运营难”现象,入托率偏低,公共资源利用率不高。为此,区财政专门设立入托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2-3周岁农村家庭幼儿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予以托育服务费补助,切实降低农村家庭托育支出,激发入托意愿,提升村级托育点的实际使用效率。
(二)推动城乡托育服务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差距
当前,受适龄幼儿减少影响,部分村办幼儿园面临运营困难甚至倒闭风险。由于村级托育点均依托村办幼儿园建立,通过定向支持村级托育点,既可缓解其“招生难、运营难”问题,也有助于盘活幼儿园闲置资源。具体措施上,由区财政与镇街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补助资金,专项弥补村级托育点因成本高、生源少带来的运营劣势。此举旨在逐步缩小城乡之间、镇与村之间的托育服务可及性差距,推动形成“镇村联动、资源共享、均衡发展”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三)发挥村级托育点就近、便捷、低成本优势,体现农村办点特色
村级托育点作为农村托育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单元,具有贴近家庭、接送方便、环境熟悉、有利于婴幼儿照护连续性等独特优势。通过财政补助进一步降低家长自付费用(如阳江镇正觉寺托育点补助后家长仅需支付150元/月),能够将村级办点的成本优势与便利优势转化为实际吸引力,真正体现“普惠为民、服务下沉”的政策导向。
综上所述,现行村级入托补助政策的核心目标,并非固化资源在村级点内循环,而是在农村托育服务体系尚不完善的阶段,优先解决“村级有点无人入”的突出矛盾,为后续推动全镇域托育资源优化配置、探索“托育券”等更灵活机制创造条件。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镇域通用托育券”思路,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政策创新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会同区、镇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推行试点运行,力争在2026年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托育服务财政支持新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推行镇域通用托育券”的建议,我委认为该建议切中当前村级托育点补助政策运行中的现实痛点,具有较强的政策前瞻性和实践价值。我委将会同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及相关镇街进行专题研究。下一步,我区将在坚持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的前提下,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广、动态评估、逐步完善”的原则,积极推动托育补助政策向更加灵活、普惠、家庭自主选择的“镇域通用托育券”模式转型。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全域托育供需底数
2026年上半年,由区卫健委牵头,联合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及各镇街,对全区托育服务供需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1、需求侧情况:各镇街(含村级)0-3岁常住婴幼儿数量、分布、家庭托育意愿、可接受的保育费标准等;
2、供给侧情况:各备案托育机构(含镇街托育中心(公办托幼一体)、村级托育点(公办托幼一体)、社区托育点(公办民营)、教办园托班、民办普惠机构)的收费标准、在托人数、空余学位、服务质量等;
3、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若由“定点补村级”转为“镇域通用托育券”,在不同使用率情景下对区、镇两级财政支出的影响测算。
(二)研究制定“镇域通用托育券”试点方案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开展“镇域通用托育券”制度试点。试点方案拟明确以下核心要素:
1、券种定位:将原定向用于村级托育点的区、镇两级财政补助资金(每人每月400元,区镇1:1承担),调整为面向本镇街0-3岁婴幼儿家庭发放“镇域通用托育券”。
注:是否进一步限定为农村户籍家庭,将根据区、镇街两级财政支出测算结果另行确定。如测算显示财政压力较大,则考虑实施户籍限制;反之则可扩大至全体本镇街户籍家庭。
2、使用范围:持券家庭可在本区内公办公营托育机构(村级托育点、公办幼儿园托班和镇级托育点)自主选择入托,凭券直接抵扣保育费。
注:跨镇街入托情形:本镇街户籍儿童在本区范围内其他街镇入托的,仍可享受每月400元托育券补助。其中,区财政承担的200元由区级统一列支,街镇财政承担的200元由该儿童户籍所在街镇解决。
3、抵扣标准:原则上保持每人每月400元的补助额度不变,具体抵扣方式可结合实际探索“按月定额抵扣”或“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抵扣”等灵活方式。
4、资金结算:托育机构凭接收的托育券及相关入托证明材料,按原渠道(镇街卫健管理部门—区卫健委—区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可追溯。
(三)建立资金绩效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
1、试点评估:每年对镇街托育中心及村级托育点的托育券使用情况开展一次绩效评估,重点分析入托率变化、家庭负担减轻程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村级托育点运行状况等核心指标。
2、动态调整: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托育券面额、使用范围、结算方式等,确保政策既有效激活托育需求,又避免财政资金低效使用。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需要向您说明的是,从“定向补助村级托育点”转向“镇域通用托育券”,涉及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机构结算流程、村级点功能定位等多方面调整。我委将联合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及各镇街,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政策转换后的财政资金需求进行测算。若测算结果显示资金需求可控、财政可承受,则按计划推进“镇域通用托育券”试点;若资金缺口过大,则暂不推行该方案,继续维持原村级入托补助政策。按照“实事求是、稳中求进”的原则,稳妥推进相关政策研究与实践探索。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