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6-43421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6-07-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监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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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陈全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力度的建议》(第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家庭照护与监护能力不足等问题
一是管护服务方面,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实施三级防控体系,各镇(街道)均成立综合管理和关爱帮扶小组;二是医疗救治方面,目前全区已建成宝龙心理健康管理中心及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门诊,另有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门诊2026年待建成;三是精准管控方面,对在册患者登记建档并分类干预,常态督促信息录入,随访管理,开展动态跟踪,健全双向转诊机制,及时督导易肇事肇祸患者收治和登记、上报及应急医疗处置工作。四是精管指导方面,依托精防院定期对各中心卫生院精防工作开展指导评价,持续督促整改,持续优化基层重精管护服务质量。
二、患者及家庭面临较大经济压力等问题
目前,在奖补方面,我区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补助是根据患者危险性评估等级进行发放,每月100-400元不等,经费纳入区、街(镇)财政预算安排,2025年全区奖补金额约300万元。在保险方面,2025年起,我区为所有在册人员购买伤人责任和犯病治疗组合保险23万元,报销25万元,报销比例达110%,2026年保险投保金额30万元。同时,严格审核并落实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对接区综治中心,请政法委牵头持续加大精神障碍患者保障力度。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重视,主动对接财政部门,探索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建立逐年动态上调机制,稳步提升奖补标准,切实激励监护人履职尽责;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优化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政策,适度提高医保报销及救助保险赔付额度,有效减轻患者就医用药和家庭监护经济负担。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