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6-4369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2026年高淳区林草湿调查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供应商;政府采购;采购人;林草;采购;信用;采购文件;工程咨询;信用记录;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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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淳区林草湿调查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高淳区林草湿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一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1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YC-2026013FW
项目名称:2026年高淳区林草湿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万元(单位:人民币)。
最高限价:57万元(单位: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在2025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基础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文件要求,以林草湿变化信息为年度调查监测重点,开展2026年林草湿调查监测与林草空间内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做好林草湿空间内日常变更。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至2027年4月,按照上级文件确定的序时进度,完成高淳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最终成果数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一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
方式:投标人的经办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现场获取或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工本费转账成功截图一起发送至93519039@qq.com邮箱,标书工本费需支付宝转账(支付账号:13952039360,户名:陈*卫):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售价:采购文件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一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一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止日前,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无需缴纳保证金。
5.其它
5.1采购人邀请全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未按要求出席的,视为其同意开标和磋商结果。
5.2 本次磋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充分考虑以上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无论供应商是否将该费用在包含报价中,均视为已含在响应价格中。
6、磋商公告
6.1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sy/”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康乐路18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京一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
联系方式: 025-57397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18851795686
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