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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01089/2026-4392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生成日期:    2026-07-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高拟转公告〔2026〕46号
文  号:    高拟转公告〔2026〕46号 关 键 词:    农用地转用公告;土地管理法;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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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高拟转公告〔2026〕46号

淳溪街道临城村及有关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要求,需办理溧芜高速淳溪收费站1-5项目所使用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工作(以下简称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农转用目的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拟农转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拟转用土地范围示意图

三、拟农转用土地的范围:

 序号

图斑编号

来案号

街道(镇)社区(村)

村组

1

320118001G00001

18202600169

淳溪街道临城村

临城村八组、七组

2

320118001G00007

18202600169

淳溪街道临城村

临城村八组、七组

3

320118001G00024

18202600169

淳溪街道临城村

临城村八组

4

320118001G00021

18202600169

淳溪街道临城村

临城村八组

5

320118001G00011

18202600169

淳溪街道临城村

临城村八组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公告期限

本拟农用地转用公告期限为2026721日至2026727。公告发布后,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赴你村开展拟农转用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

                                         2026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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