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6-46752 | 主题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乡村文化;文化资源;传承;乡村;传统技艺;群众文化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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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荀利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的建议》(第1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淳是“民俗文化的富矿区”,2011年被原省文化厅公布为全省首批、全市唯一的省级“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乡村文化振兴,以“村晚”等群众文化活动为抓手,持续激活乡土文化活力,推动非遗、民俗、历史等本土资源活化利用。
一是深化本土文化资源系统挖掘与梳理。持续开展全区乡村非遗、民俗、历史典故、传统技艺等文化资源的梳理,建立乡村文化资源库,推动文化资源与乡村旅游、群众活动深度融合,让本土文化瑰宝真正“活起来”。
二是以“村晚”为牵引拓展乡村文化阵地。总结推广我区“村晚”成功经验,优化布局、拓展举办点位,鼓励各村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一村一品”文化场景。将非遗展示、民俗表演、传统技艺体验融入“村晚”全过程,强化村民主体地位,提升群众参与度与文化获得感。
三是加强乡村文化人才与团队培育。每年储备市级传承人不少于2名,培育区级传承人不少于5名,重点发现和扶持45岁以下中青年传承骨干10名以上。推动“非遗六进”(进乡村、社区、景区、校园、新型文化空间、商圈)活动常态化,壮大基层文化传承与创作队伍,破解人才不足难题。
四是打造乡村特色文化项目与品牌。围绕本土文化内涵打造一批可看、可体验、可传播的乡村文化项目,推动非遗活态展示、民俗体验、乡土演艺常态化开展。依托高淳老街、桠溪慢城、漆桥古村落等载体,形成“文化+旅游+乡村”融合发展模式,以文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