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6-4959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高淳区“青年人才房票”试点工作方案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房票;青年人才;购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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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青年人才房票”试点工作方案
为聚焦高淳区“2244”目标定位,聚力青年友好城市建设,构筑“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安居保障,落实“安心住”措施,吸引更多青年汇聚高淳、扎根高淳、建设高淳,按照《关于开展南京市“青年人才房票”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房〔2025〕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全区人才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原则
本方案遵循“自愿申请、严格审核、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青年人才房票,供其在高淳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使用。
二、适用对象
“青年人才房票”发放对象原则上以40周岁(含)以下青年人才为主,即1986年2月1日当日及以后出生。重点面向四类人群:
1.正在享受高淳区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的A至F类人才。
2.正在享受高淳区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的各类人才。
3.取得学信网认证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在读生。
4.高淳区高职园所属院校教职工。
三、房源管理
区房产局将符合销售条件、产权清晰的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纳入青年人才房票房源库,并对房源库进行动态管理,房源库将通过“高淳发布”等定期发布公示,同时鼓励售房主体在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400元/m2优惠(不通过经纪机构或中介等购买),优惠楼盘可在房源库中享受优先推荐位。
四、青年人才房票补贴标准
1.对高淳区人才安居政策租赁补贴在保人才给予一次性青年人才房票补贴,其中A类“一事一议”、B类为75万元、C类为60万元、D类为40万元、E类为20万元。
2.对高淳区人才安居政策F类租赁补贴在保人才和其他博士、硕士、本科和大专人才给予一次性青年人才房票补贴,其中博士类为15万元、硕士类为10万元、本科类为6万元、大专类为3万元。
3.申请人购置商品住房时一套住宅仅限使用一张房票进行抵扣,且补贴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总房款的50%。
五、申请与审核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指定的线上平台“高淳区青年人才房票”小程序进行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区人社局、房产局、规划资源分局、高职园等部门负责审核人才资质、进行房票额度确认、发放房票、确认购房信息、兑现房票等,各部门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岗位审核工作。
3.发放凭证:终审通过的,由区房产局发放《高淳区青年人才房票凭证》,载明申请人身份信息、人才类别、房票金额、房票有效期和补贴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总房款的50%。
4.购房使用:申请人应在房源库中选购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示《高淳区青年人才房票凭证》,房票补贴金额可直接用于抵扣购房款(不可作为首付款)。
5.资金结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定期向区房产局申请结算。若业主购买现房,则业主需办理产权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产权证、购房发票及《高淳区青年人才房票凭证》等材料申请;若业主购买期房,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及《高淳区青年人才房票凭证》等材料申请。房产局会同规划资源分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在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企业账户。
六、使用管理
1.青年人才房票遵循“一人一票、一套一张、专款专用”的要求,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人限领一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抵押、赠予或套取现金,一套住房仅限使用一张青年人才房票进行抵扣。
2.使用青年人才房票所购住房应是申请人本人完全产权或申请人与他人共有产权,一张青年人才房票仅限用于购买一套住房。
3.夫妻双方均持有青年人才房票且申请用于购买同一套住房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一张青年人才房票进行补贴。
4.原高淳区人才安居租赁补贴及高淳区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在保人才,原享受租赁补贴自所购房屋网签备案之日起终止;已享受我区青年人才房票政策的申请人,不再享受我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对使用青年人才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限额的2倍,即160万元/人,200万元/户。
6.《高淳区青年人才房票凭证》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最多为6个月(不超过本政策有效期),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7.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此政策(高职园所属院校教职工除外)。
8.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取消其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失信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诚实守信,如实提供房源和价格信息,若存在欺诈、串通骗取补贴等行为,将取消其房源库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1.本方案自2026年2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批青年人才房票兑换总额度为1200万元,先兑先得、用完即止。兑换期内完成现房产权办理、期房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适用本方案。
2.本方案施行之日前,购房合同已经完成网签备案的,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青年人才房票政策。
相关链接:南京市高淳区“青年人才房票”常见问题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