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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3101089/2026-5611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生成日期:    2026-09-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宁(高)预征告〔2026〕59号
    文  号:    宁(高)预征告〔2026〕59号 关 键 词:    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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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宁(高)预征告〔2026〕59号

    宁(高)预征告〔2026〕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22〕4号)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古柏路(秋园路-古檀大道)道路建设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高淳区古柏街道凤袁村袁五组、凤袁村袁七组、凤袁村袁八组、韩村八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30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高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拟于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30日,由古柏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1.抢栽、抢建;

    2.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3.办理不动产转让、分割、析产等;

    4.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因出生、婚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毕业等落户的除外;

    5.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

    联系人:李俊峰;电话:025-57307936。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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