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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3101089/2026-6109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生成日期:    2026-10-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古檀大道南侧片区(高淳区SM320118-2026-003号)土地成片开发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
    文  号:     关 键 词:    成片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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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古檀大道南侧片区(高淳区SM320118-2026-003号)土地成片开发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

    为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规范土地成片开发征收行为,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古檀大道南侧片区(高淳区SM320118-2026-003号)土地成片开发征收符合公共利益情况说明如下:

    一、成片开发范围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利用现状

    古檀大道南侧片区(以下简称“片区”)位于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凤纬村、韩村、唐翔村,东至规划古柏路,南至规划梨园路,西至规划石固河路,北至古檀大道,用地总面积143.2950公顷,其中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15.4292公顷。

    依据高淳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农用地面积107.713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4.5702公顷),占比75.17%;建设用地面积25.7092公顷,占比17.94%;未利用地面积9.8721公顷,占比6.89%。该片区当前基础配套已具备初步开发条件,对外交通便捷,依托古檀大道与高淳城区紧密联系,片区范围内有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设施配套完备,能够有效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位于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南京市高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高淳经济开发区(NJGCb05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NJGCb050-03规划管理单元图则。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一)契合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片区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南京市高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纳入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高淳区202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保障公共利益需要

    片区开发有助于提高高淳经济开发区北园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民工作与生活环境质量,切实增强周边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通过土地成片开发征收,可高效盘活存量土地,优化用地结构,杜绝粗放、低效用地现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片区内科学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公益性用地,面积41.9639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9.28%。其中,基础设施类公益性用地面积27.9348公顷,包括公路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占片区总面积的19.49%;公共服务设施类公益性用地14.0291公顷,包括环卫用地、科研用地,占片区总面积的9.79%。片区为工业主导型片区,符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939号)中“工矿和仓储用地占片区总面积不低于60%的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的要求,并由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成片开发土地功能

    片区成片开发类型为工业主导型,以工业、研发为主要功能定位,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058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3.820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0.8913公顷、工矿用地面积97.029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1.219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2090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6.7151公顷、陆地水域面积2.3519公顷。核心培育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新材料四大优势产业链,建设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产业发展链条,争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区。

    通过土地成片开发征收,可进一步优化高淳经济开发区北园区用地布局,促进工业用地有序转型与绩效提升,提高制造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增强片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效能,推动构建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良好发展格局,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结论

    综上,在上述成片开发范围内开展土地征收符合相关政策标准,满足《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

    特此说明。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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