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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3-29 11:32 浏览次数:加载中......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开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工作概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上报公开信息,办公室统一汇总,及时公开。

2、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区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之前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公众普遍关注和触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及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3、完善公开方式。加强网站建设维护、开办信息公示栏、积极通过报纸媒体等加强房产政策的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公告栏、现场咨询等方式向有关企业和群众公开房产工作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公告等,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房地产、物业等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发放资料和受理咨询。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了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工作总体情况116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业务解读、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住房保障等相关信息。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共发布行政权利事项117条,其中行政处罚98条、行政给付1条、其他权利1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通过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体系,信息公开得以有效实施。总体上,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市、区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有待拓宽。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教育引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增强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让各科室、下属单位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

2、扩大公开范围。在现有公开渠道基础上,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更加关注“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微博建设,推进数据共享,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住房保障、房地产业、棚户区改造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3、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等。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对各环节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梳理分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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