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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淳溪街道工作委员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 2024 〕12 号)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 2020 〕5 号)和《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办公室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淳区街镇集成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委办〔 2020 〕19 号) 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淳溪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派出机关,全面领导街道的各项工作。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淳溪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相应的政府服务和行政管理职能。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政治功能,加强“三农 ”组织工作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落实乡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农村改革创新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财政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统计调查及审计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民生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构建便民化审批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指导和协调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工作。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地区性、 综合性社会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市场监督等城市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加强平安建设。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的属地责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托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负责辖区内 城市运营和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工作,实现层级间、部门间的协作联动 , 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依法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协同监管机制。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淳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淳溪街道办事处综合设置下列职能机构:

(一)综合事务部

负责街道政务、机关日常事务;负责街道人大工委依法监督和政治协商联络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文秘、政策研究、督查、文件收发、史志档案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会务、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干部任免、人事调配、人员考核、人才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思想宣传、统战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和双拥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群团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部

负责街道工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统计调查、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产业政策的宣传贯彻 ,企业服务、信用管理、商会、物价、邮政、电信等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的推广普及、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负责国民经济统计及各项普查、抽样调查等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政策制定、项目引进、代办各项审批手续 、驻外招商办事处管理、外资外贸、电子商务、商贸服务业、建筑业等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建设、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落实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民生服务部

负责街道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及实施;统筹协调民政、残联、卫生健康、血防、文化、体育、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域范围内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工作;负责建筑业服务管理、旅游开发和旅游市场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村庄建设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产业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服务;负责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服务;负责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水电气规划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协助和监督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日常运作;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查验备案、服务质量检查、维修资金使用初审、企业交接项目监管工作。

(五)平安法治部

负责街道政法、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平安法治 ”创建工作 ;负责网格工作站、网格员队伍建设管理考核;负责社会稳定、来信来访、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工作;统筹协调司法所做好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联动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管理,整合各部门指挥平台和信息资源,承担综合指挥平台日常业务处置,研判各类信息、上报重大事件情况等工作。

(六)农村工作部

负责统筹街道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农村财务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负责农业生产发展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业资源保护、农机安全监理、辖区绿化建设 、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落实农村增收、农村改革、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民负担管理及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农村财务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村(社区)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开展代理记账,做好村(社区)级财务公开工作 ;负责水环境治理 、河长制、圩局管理、防汛抗旱、水利项目建设监督管理 、森林防火、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日常监督指导等工作。

(七)财政资产部

负责街道财政、资产管理、审计监督、总部经济服务等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规费征(代)收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街道和村级投资项目、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金融业服务管理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街道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窗口管理和考核,承接政务服务“一区通办”事项受理流转、对村(社区)公共服务业务指导;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具体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工作,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配合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协调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并负责相关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街道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规定开展工作。

第六条 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实行派驻体制的执法队伍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一体化运行。

第七条 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不实体运行,其职责划转至街道相应职能部门,人员由街道统筹使用。

法定代表人:叶晔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北岭路219号

联系方式:025—5731147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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