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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情况

第一条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10〕177号)、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规格的批复》(宁编字〔2011〕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园区管理运行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厅字〔2020〕20号)和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南京医疗器械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的批复》(宁编办复〔2023〕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高淳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对开发区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

(二)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开发区各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审批、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域内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规划、征用、开发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工作,并实施地政地籍管理。

(四)负责区域内建设规划项目审核审批和监督检查,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依法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六)负责区域内社会公共事业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区容区貌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八)负责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科技创新等党政管理、企业管理相关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驻机构的工作。

第三条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内部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处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处理、信息调研、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商务)接待、会务安排、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固定资产、办公自动化建设及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服务工作;负责绩效考核;负责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党务和群团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来信来访、法制建设工作,协助应急维稳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牌子)。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政策措施、年度计划;负责进区项目推进的“一条龙”服务和投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各项指标综合统计;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区域内企业技改项目申报、专项扶持资金争取工作;负责进出口业务的协调管理,指导区内企业对外贸易工作;负责园区企业劳动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企业劳动保险、劳动争议调解及劳动监察工作。

(三)财政局。负责财政管理,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税务事务管理及税源管理,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财税优惠政策兑现工作;负责推进金融环境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开发区财务规划设计、会计事务管理,指导、监督区域内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招商局。负责牵头拟定招商引资政策规定;制订招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对外宣传、招商活动组织、项目洽谈、评审、客商接待服务工作,协调推进项目落户;负责外事工作,组织有关出国批件办理和涉外事项处理;负责对外招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数据统计、资料整理、目标考核工作。

(五)规划建设局。负责区域总体开发规划、详细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核、审批、监管工作;负责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编制、规划设计;负责区域内土地征收、报批及土地征迁的安置、补偿工作;负责区内土地使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清查、回收、置换工作。

(六)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医疗器械产业园总体规划、推进实施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医疗器械产业园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月度统计工作,年终进行工作总结;负责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所一站六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负责园区医疗器械企业专业化服务,指导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报证等工作;负责对接区医疗器械专项政策修订和开展组织申报兑现工作;负责承办医疗器械产业园重要活动、会议等组织工作;负责医疗器械产业园宣传推介工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品牌;负责联络高淳区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开展相关活动;做好医疗器械产业园政务商务考察的接待工作;协同招商局做好医疗器械产业分析、招商推介、项目考察等工作;协同经发局做好医疗器械园项目推进、安全环保、企业服务等工作;协同规建局做好医疗器械园土地规划、项目建设、园区环境等工作;协同财政局做好医疗器械总部经济企业招引、医疗器械专项基金管理等工作;协同高新办做好医疗器械园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等工作;会同开发区集团组建成立医疗器械园建设发展运营公司,做好标准厂房载体、基础设施及道路等项目推进;负责医疗器械产业园党建联盟、群团等工作;做好省市各级部门相关项目申报、推进、考核等工作。

(七)南京高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并实施高新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科技发展政策和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负责牵头推动高新产业发展的相关咨询、研究、政策宣传落实工作;负责高新区创新创业引导、激励、扶持政策的制订,负责双创服务体系的建立,搭建和促进双创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负责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各级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负责人才及团队的挖掘、引进、培养、集聚;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省级高新区通报指标、市级高新园区主要考核目标任务以及区下达科技指标的扎口、推进、向上衔接等工作;负责牵头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相关的政策研究;负责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建设、管理和服务,负责日常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科创项目信息的收集、跟踪、评估及洽谈;负责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运营和管理;负责高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引进、建设、管理及绩效评估等,负责在孵企业的毕业认定和孵化服务;负责科技创业项目招引;聚焦对外合作,常态化开展伙伴园区、海外协同中心对接交流,提升项目集聚度;承担高新区的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人:孔令杰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5—5788707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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