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民政局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承担民政政策研究和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上级拨付和区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区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上级拨付和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区相关社会救助规定;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办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各街镇社会救助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督和执法监督;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协助登记机关和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承担全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审工作;负责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报审工作;指导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和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加强历史地名保护和地名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编辑出版区地名书籍,编绘出版区地图。
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公墓及骨灰堂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区慈善宣传教育和评选表彰;负责慈善信托和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研究拟订全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起草全区老龄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单位负责人:曹华
单位地址:高淳区北漪路18号
单位电话:025-57311202
单位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