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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

一、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文件,组织编制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等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制定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牵头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九)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 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业务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局党委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会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科技和信息化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其他委员会(指挥部)议事协调机构。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 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防汛防旱和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指导协调水旱、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甘雨全

联系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51号

联系电话:025-573339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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