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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

(四)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预防、打击恐怖活动。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区看守所的建设和管理。

(七)依法管理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八)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九)负责来我区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及其他重要警卫任务的组织协调。

(十)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订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等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十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专项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领导全区森林公安机构实施有关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执法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深化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将公安机关行政权力清单范围内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相对集中审批和备案,及时将办结的审批事项推送至各业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有效增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负责人:陆炼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150号

联系方式:025-573478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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