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您正在收听的是FM92.0、102.3高淳人民广播电台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我是杨丹红。我们这个节目的24小时录音电话是:57311311,如果您在无人接听的情况下拨打,请根据语音提示进行留言,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定期对里面的录音进行提取、处理。另外,大家还可以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参与我们的节目,移动或联通用户编辑字母WYB加您想反映的问题发送到106266139。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什么有关政风行风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向我们反映。
在上期的节目中,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水振华走进节目,给我们介绍了县法院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并且还就县法院的一些便民、利民措施作了重点介绍。节目播出后社会反响热烈,听众朋友们纷纷拨打热线电话或发送短信提出了他们对于县法院的一些问题。这期节目,徐慧副院长将对大家的问题进行答复。徐院长,您好。
△徐院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走进《政风行风热线》。
△主持人:徐院长,下面让我们首先来听这位听众拨打热线电话咨询的问题:[录音1]“我有两个问题咨询:1、有人说借条超过2年就无效了,有没这种说法?2、跨省企业间的货款往来,货发出去了,对方的款迟迟不付,打电话去不接,去讨要躲着不见或者说是老板逃跑、企业破产,请问对于这种跨省的案子,经过法院如何解决?”
△徐院长:这位听众提出的借条超过2年是否无效,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上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到期后,在2年内如果没有向债务人催要,2年后向法院起诉时,对方可以以债权人在2年内没有向自己主张权利而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行使抗辩权,这样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当然,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向对方催讨过,就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通俗地说,就是每催讨一次,就可以从催讨之日起向后增加2年的诉讼时效。当然,即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那也是合法的。
对于这位听众提出的:跨省案件法院如何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涉及到诉讼管辖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受理案件的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应该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位听众的问题,在这儿我建议您带上合同、发货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我们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当面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一定会为您耐心解答。
△主持人:徐院长,接着让我们再来关注这位听众的问题:[录音2]“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的法制意识是法院的责任和义务,希望他们在方面继续加强。另外,我村有一对父母上世纪90年代造船高峰时,以3分的利息向村民们借了7、8万元给女儿女婿造船,但他们造船后至今下落不明,请问像这种情况村民们去打官司追讨是否已经过时了?”
△徐院长:在这儿首先要感谢这位听众对我们法院工作的关心,这些年来,我们法院一直注重通过各种媒体、各种渠道对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这次我们走进高淳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接受听众朋友们的咨询、投诉,也是进行法制宣传的一种形式,今后,我们还将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新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另外,对于这位听众提出的打官司追讨多年前借款是否过时的问题因与前一位听众所提的借条问题相似,在这儿我就不再重复解答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欢迎到我们法院再进行具体的咨询。
△主持人:徐院长,下面这个问题也是一位听众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反映的,让我们来听一下:[录音3]“据了解,执行局执行小额案子的力度比较大,执行大额案子的力度比较小,不能为了片面追求执行率而抓小放大。还有,建议执行局工作要创新,以更好地解决“天下第一难”——打官司容易、执行难。”
△徐院长:首先感谢这位听众对我们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执行难”这个问题不但是我们法院的工作难点,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我们县人民法院也一直在不断探索各种新的工作思路,并进行了多项改革,包括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与执行威慑机制、执行曝光制度等,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上级法院系统还将建立起一个执行110指挥中心,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至于这位听众提出的我们法院“执行小额案子的力度比较大,执行大额案子的力度比较小”的问题,在这儿我想解释的是:我们法院对每一件案件都要求依法进行执行,力争做到只要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都要有效地执行完毕。
[片花]
△主持人:各位听众,欢迎回来,下面继续有请县法院副院长徐慧就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徐院长,执行工作也确实是大家共同关注的热点。比如这位尾号为8306的听众就发来短信反映说:生活中常听到:“问题解决不了,我们法院见”这句话,由此可见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之深。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常听人说:“法院判了,但执行不了”特别是一些经济纠纷问题,虽然经过了法院还是很难解决,请问至高无上的法院为何还有执行不了的事呢?
△徐院长:首先非常感谢这位听众对我们法院的信任。您提出的这个“执行”问题它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案件无法有效执行,这除了与我们法院的执行力度、执行方法有一定的关系之外,还牵涉到一个交易风险的问题,比如说案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就很难执行到位。因此在这儿我也要提醒广大听众朋友:当您将与别人进行经济上的交易或往来时,一定要先认真审查对方的信誉度与财产状况,避免产生交易风险。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万一产生纠纷,您在向法院起诉时也要记得及时申请对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对方有财产可以让我们执行。
△主持人:徐院长,说到案件的执行,这儿还有一位姓赵的听众拨打热线电话反映说:他2009年在法院打了场官司,判决书编号为:高民初字第1474号。2010年去执行局申请执行,但当时对执行结果不满意,所以他没在执行书上签字。请问这样算不算结案?
△徐院长:对于这位赵先生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过核实,那个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已经促使他按照判决书上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相关的款项也已经交付给了原告,因此,这个案子到此就已经结案了,如果这位听众对执行过程或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向我们法院的执行局反映,我们将按规定作出妥善处理。
△主持人:徐院长,关于执行局的,这儿还有一位听众反映说:该局一位姓史的法官,有时接受被执行人的请客送礼,请问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公正执法?望法院对这个问题进行严查。
△徐院长:首先非常感谢这位听众对我们法官队伍建设的关心。一直以来,我们法院都十分重视法官的公正廉洁执法,对于法官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我们一定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这儿也请这位听众为我们提供这位法官接受吃请的具体线索,以便我们进一步查实处理。谢谢。
△主持人:徐院长,接着让我们继续来关注听众朋友们提出的问题:[录音4]“建议法院要在农村多多开展巡回法庭,进行现场宣布,这样通过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徐院长:关于这位听众提出的开展“巡回法庭”的建议,我们在上期的节目中已经做了专门的介绍。自2006年起,我们法院就开展了“审务村村行”活动,要求在全县每一个行政村都要进行巡回审理,对涉及婚姻家庭案件、相邻纠纷、损害赔偿、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民事案件,除特殊原因,都要求承办法官一律进行巡回审理,并且还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措施。仅去年一年,我们就开展巡回审理 245 次,起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主持人:徐院长,这位听众也对法院提出了他的建议:[录音5]“建议对于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应该进校园,我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关于“模拟法庭进校园”的报道。如果能适当地组织学生旁听审案,让他们身临其境接受法制教育,会对他们心灵震撼更大,并且能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徐院长:这位听众的建议非常好,我们法院也十分重视青少年犯罪的预防问题,并积极开展了审务进校园的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组织学生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对于您提出的“模拟法庭进校园”,我们将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进行这方面的尝试。同时也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法院工作的关心。
△主持人:徐院长,节目还剩下一点时间,让我们再来听这位听众的问题:[录音6]“我有个亲戚3年前把土地转让给别人,当时双方到淳溪某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同见证。今年元月一方认为合同已经到期,并且他认为合同中有疑点。于是,双方到律师事务所去查合同,但那位当时给他们见证的律师却说合同找不到,要等几天。并且去了好几次这位律师都以合同找不到为由进行推托。请问我们如果坚持要查这个合同该如何妥善处理这件事?”
△徐院长:律师见证是对合同双方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进行审查与证明的行为,是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为他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不知道这位听众想要解决哪方面的问题,如果只是合同文本的事情,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文本和他们在律师那儿留存的应当是一致的,如果您要反映律师工作态度的问题,则可以向律师的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主持人:感谢徐院长的详细解答。
△徐院长:在这儿也非常感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广大听众朋友对我们法院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主持人:听众朋友,关于法院的问题今天就为大家解答到这儿。如果您还有什么关于政风行风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我们节目24小时录音电话:57311311,或编辑字母WYB加您想反映的问题发送到106266139告诉我们。节目编辑李琴伟,主持人杨丹红感谢大家的收听和参与,接着欢迎您继续锁定FM92.0,102.3关注我们高淳人民广播电台的其它节目,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