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关于2022年4月29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高淳区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文号:高发改发【2022】23号,文件中第二大点,报销与减免政策中的第1小点,职工子女入园,幼儿是南京市户籍的,可凭保育教育费票据向家长所在单位每人每月报销100元。请问,此报销是如何申请的,家长、幼儿均是高淳户籍且在高淳区就读幼儿园,1、家长所在单位是特定机关政府单位,还是所有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均可?2、家长单位是高淳区内,还是南京市范围内的均可?3、本单位和签署合同的第三方外包均表示未接到相关文件通知,该询问何处去申请此文件?
答: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高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调查核实,答复如下:1.针对该文件执行单位无特别规定;2.针对该文件,其执行范围为高淳区;3.如您想获取该文件具体内容,可致电高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7338659。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