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哪些情况属于“一号多名称”违法行为?
答:
备案工作中常见的“一号多名称”行为包括:1、在原有注册备案名称之外,增加标注新名称;2、不标注原有注册备案名称,直接标注新名称;3、一个注册备案号对应多款颜色或香型;4、备案系统和标签上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不对应、不一致;5、标签上出现备案产品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商标或图案但解释说明不充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