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产权证书遗失,如何申请补办?
答:
产权人在查询窗口申请出具不动产权属证书挂失凭证后,直接持挂失凭证上半联以及身份证件材料至登记受理窗口申请补发,原已领取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如其中一证遗失,应将另一证原件同时交回,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站刊发声明作废公告满 15个工作日后方可进行补发。(如果该不动产存在抵押情况需抵押权人出具涉及抵押的不动产登记事宜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