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职工个人账户每年何时结息?
答: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本市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的执行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结息日为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