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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 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 南京市高淳区房屋征收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24 09:35 浏览次数:加载中...... 字体:[ ]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拟制定《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根据该事项决策程序需要,现对该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适用范围

本决策事项施行后启动实施的高淳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项目。

(二)主要内容

拟增加房票安置作为高淳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的一种货币安置方式,同时明确房票安置的安置原则、责任部门、票面金额、房源选取、结算方式、契税减免、奖励标准、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措施。

二、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变化

对被征收人的影响、与之前补偿安置政策的衔接、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对弱势群体的保障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高淳区全区范围内拥有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直管公房(住宅)承租权的居民和相关单位等。主要内容包括:对本决策事项是否知晓;对本决策事项是否支持;对本决策事项最关心的问题;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问题以及对项目意见、诉求和想法等。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主体或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南京市高淳区房屋征收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玉泉路5

联系人:孔斌                       联系电话:025-57310103           

电子邮箱:www.31797989@qq.com

评估实施单位:江苏金宏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凤凰和睿大厦1502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5-84577337               

电子邮箱:63406682@qq.com

五、公示的起止时间

示起始时间为2024624日,截止时间为202475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南京市高淳区房屋征收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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