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仁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贵公司负责建设的NO.高淳2018G19开发项目已于2020年7月14日完成项目节能审查手续(高行审能审〔2020〕4号)。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验收主体需在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节能验收报告报节能审查机关存档备查,并同步在节能审查机关门户网站等对外公示”的有关规定,贵公司应尽快完成验收及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送至我局备案。因我局经电话及走访等方式均未与贵公司取得联系,现公告提醒贵公司,请于2025年5月22日前将NO.高淳2018G19开发项目的节能验收报告报送至我局节能审批窗口备案。
联系人:梅世豪,电话:025-57358929。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高淳市民中心三楼C区C306窗口。
南京市高淳区数据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