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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来源: 高淳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8-19 14:10 浏览次数:加载中...... 字体:[ ]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全区二十五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于漆桥、固城、东坝3个街道。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南京市高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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