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南京高淳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 本级 | 企业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互动数字电视基本服务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有线数字电视主终端城镇居民用户24元/月,农村居民用户21元/月;互动数字电视每台机顶盒每月8元。 | 政府制定;省物价局 | 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服[2013]258号、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有线电视收费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5]219号、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有线电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16]8号 | 无 | |
2 | 南京高淳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 本级 | 企业 | 配套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建设 | 一般住宅为16元/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为14元/平方米 | 政府制定;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于新建商品房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费的通知【宁价服(2018)281号】、关于新建商品房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高发改发(2016)83号】、关于新建商品房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费的通知【高发改发(2021)15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