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县首届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5-12 8:41:51  [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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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人社[2011]28号
     
     
    关于举办全县首届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镇劳动保障机构、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实力高淳、活力高淳、魅力高淳、合力高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选拔优秀技能型人才,服务企业发展,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县首届职工技能竞赛活动。本次竞赛活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开发区管委会等4家单位联合举办,由江苏省高淳职业教育中心校承办。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县首届职工技能竞赛,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提高职工技能,促进企业用工”为活动主题,以提升技能人才队伍素质为目标,本着“紧贴生产、注重实效、打造精品、提升水平”的原则,充分发挥职工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展现高淳新时代技能人才新风貌,激发各行各业职工学技术、学技能的热情,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精、创新能力强的职工技术人才,使广大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推动我县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职工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竞赛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成立高淳县首届职工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史季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汤建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晓燕   县教育局副局长
    夏定才   县总工会副主席
    徐亚鹤   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新华   江苏省高淳职业教育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县首届职工技能竞赛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竞赛办),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竞赛办在赛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县技能竞赛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汤建敏
          员:邢益松 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培训科科长
    王传木 县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杨晓虎 县总工会维权保护部副部长
    史阳阳 县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
    诸笃运 江苏省高淳职业教育中心校副校长
    孔小龙 江苏省高淳职业教育中心校实训处主任
    办 公 地 点: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培训科
    (县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
    联 系 电 话:68901028、68901027。
    三、活动安排
    (一)竞赛职业(工种)
    县首届职工技能竞赛,设置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车工、装配钳工、计算机操作员和餐厅服务员等6个职业(工种)。
    (二)参赛对象
    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在本县从事相关专业或具备相关技能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劳动者均可报名参加。
    参加县级决赛的选手须经过基层选拔推荐。各镇、开发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内的预赛,并选拔优胜者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县决赛。各单位要充分发动、鼓励职工积极参赛。
    (三)报名方式
    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劳动者,由镇、开发区或企事业单位组队报名。报名参赛者到所在镇劳动保障所、县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队企事业单位报名。
    四、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竞赛时间:
    (1)4月,部门联合发文;
    (2)5月,各镇、开发区、各企事业单位组织预赛;
    (3)7月,县竞赛办举办全县决赛。
    (二)决赛地点:
    江苏省高淳职业教育中心校。
    五、竞赛标准与命题
    (一 )竞赛标准:
    本次县级竞赛将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标准命题。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分的15%和85%。试题由县竞赛办在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题。理论和操作技能练习题由县竞赛办统一发布。
    (二)命题管理:
    县级决赛试题由县竞赛办统一安排印制并负责试题保密工作。
    六、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县级决赛各职业(工种)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决赛人数在20人以内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各设1名。
    (二)奖励政策
    1、颁发奖金:县级决赛各职业(工种)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800元,三等奖奖金600元。
    2、授予荣誉称号:县级决赛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南京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二、三等奖授予“高淳县技术能手”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县级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直接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其他参加县级决赛的选手,理论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直接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4、在本次竞赛中综合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县竞赛办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二)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竞赛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能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参加县级决赛的选手选拔工作,挑选优秀选手参加县级决赛。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各镇、各企业要扩大宣传规模,创新宣传形式,配合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技能劳动者立足本职岗位,钻研技术技能,努力营造崇尚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高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 淳 县 教 育 局       
     
     
               
    高 淳 县 总 工 会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