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县农业生产事故鉴定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通知
高农发〔2011〕111号
来源:农业局 时间:2011-10-25 9:53:15  [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 点击数:
  •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为科学鉴定农业生产事故原因,及时调处农作物生产事故,化解矛盾,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淳县农业生产事故鉴定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各组成人员如下:
        一、农业生产事故鉴定领导小组
    组 长:王正深
    副组长:赵善勇
    成 员:陈贤明 史三头 王林贵 李林林 孙玉亮 马福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健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事故受理、登记、组织鉴定等日常工作。
    事故受理电话:025-57336444 57307510
        二、农业生产事故鉴定专家组
    1、农业组
    负责种植业生产事故的鉴定、损失评估与恢复生产指导工作。
    组 长:王林贵
    副组长:孙玉亮
    成 员:徐鸿卫 陈德刚 吴福英 吕迟华 夏华兴 刘维新
    陈明亮 张炳伢 魏彬彬 张新造 姜玉财 徐小荣
    2、林业组
    负责林业生产事故的鉴定、损失评估及损失补救指导工作。
    组 长:史三头
    成 员:杨克俊 孙秀春 张 榛 史建军
    3、畜牧业组
    负责畜牧业生产事故的鉴定、损失评估及相关指导工作。
    组 长:李林林
    成 员:魏和生 张登平 王正荣 邢益斌 陈统明 黄福林
    4、渔业组
    负责水产养殖业事故鉴定、损失评估及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组 长:陈贤明
    副组长:马福建
    成 员:邹雪明 杭中才 张西亮 胡本龙 陈志平
        上述机构及全体人员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本着及时、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为农服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努力将农民损失控制在最低点,为全县“三农”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