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南京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高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的基础与面临的机遇挑战
1、发展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型,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年均政策符合率达98%,年均人口出生率保持在7‰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率达95%,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一次性奖励”等计生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坚持目标考核责任制,初步建立起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机制,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统筹发展”的良好氛围;新建或改建1个县级、8个镇级和142个村(居)级“世代服务”中心(站、室),实现了优质服务体系城乡全覆盖,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行政服务、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为一体的计生公共服务不断推进;积极实施“和谐家园”和“新农村新家庭”等一批惠民、利民工程,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违法生育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县镇村三级人口计生网络畅通。“十一五”期间,我县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成功创建省“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被确定为 “省新农村新家庭项目县”、“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
2、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高淳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将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发展的目标更高,内涵更丰富,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1)“十二五”时期,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民生工作,对民生的投入将持续加大。我县也将加大对社会事业的公共投入,在教育、卫生、文化、人口计生等方面争创国家、省级先进县,同时,我县将迎来新一轮的新农村“强基工程”建设。这一时期,是我县建设幸福高淳,实现城市理想的关键时期。这都给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大人口”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在这一时期得到巩固和延续。
(2)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十二五”期间,本县80后独生子女将迈入生育高峰,政策内再生育会逐年提高,出生人口将缓慢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将缓慢上升。同时,我县作为长三角最具投资潜力的地区,经济将在这一时期高速发展。产业发展和城市化推进,对周边地区人口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外来人口将随着高淳的快速发展而大量流入。同时,“十二五”期间全县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会逐年上升,出生婴儿性别比可能会超出正常范围值。人口总量增加、人口年龄结构矛盾将给教育、卫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带来巨大压力,也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挑战。
(3)人口社会管理有待强化。由于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意识形态诸多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需求日趋多元;大量单位人变为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严重,加上婚姻登记制度改革,获取婚育信息困难;婚检率不高,非婚生育和未婚人流现象日益增多,优生优育态势堪忧,艾滋病和性病传播蔓延趋势尚未得到完全遏制;家庭形态呈现结构多样化、居住离散化、关系松散化的特征,迫切需要政府关注家庭问题,维护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基础。
(4)计划生育热点难点问题日益突出,受到全社会的关注。由于受周边地区如安徽省计生政策和高淳民间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促使越来越富裕的农村居民生育愿望增强,但与现行人口计生政策还存在一定矛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还不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难度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尚不健全等一些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计生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不合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十届八次党代会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决定》,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人口计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总结和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真抓实干,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工作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拓展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力争创省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县。到十二五期末,全县常住总人口保持在50万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3‰左右,年均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8%,生殖健康服务率达9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0%。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切实保障计生家庭权益;实施“世代服务”品牌战略,提质提速,深化“六位一体”新型服务体制,创新优质服务载体,拓展优质服务内涵;加强宣传倡导,建设新型家庭人口文化,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加快计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逐步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深入推进‘工业强县、生态立县、特色兴县’战略,加快构建较为发达的现代产业体系、协调和谐的城乡社会体系、公平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和优美宜居的生态文明体系,努力打造经济繁荣、生态文明、文化灵秀、和谐安康的幸福高淳”的目标,精心实施“五大工程”,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为建设和谐、生态、富裕的“幸福高淳”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1、实施计划生育利益保障工程,保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
(1)“十二五”时期,要确保经费投入到位,及时足额兑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长效发放机制,大力实施计划生育公益金行动。各镇要积极足额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坚持利益导向服务民生,保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在出台相关普惠政策时,着力突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提高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覆盖面,推进相关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衔接。
(3)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加强监督,不断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把户口迁移关,杜绝借户口迁移规避计生管理的现象。
2、实施世代服务提质工程,拓展人口计生服务内涵。
(1) “十二五”期间,要在现有的覆盖城乡、功能设施完善的服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提质提速,不断提升人口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县镇村三级要维护好、使用好服务机构,县镇两级计生服务机构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世代服务”示范站(所),坚持“世代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托“世代服务”机构,建立老年保健基地。拓展服务功能,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2)创新实施优孕、优生、优育“三优”工程,拓展计生服务内涵。抓住“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试点这一有利条件,积极做好孕前健康免费检查工作,建立“镇村宣传、县站服务”的工作模式;把优孕优生优育作为系统工程,整合教育、卫生、民政、文广等部门资源,创新“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工作协作平台,拓展孕前和围孕期保健、优生促进、科学育儿为一体的0-3岁儿童发展项目,特别是儿童早教项目;开展“两癌”筛查活动,把保障家庭健康的服务项目融入人口计生工作范畴,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积极应对老龄化;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开展各种宣传和服务活动,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趋势。
3、实施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工程,增进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1)“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融入“全国文化、文物工作先进县”争创活动,按照“整体规划、注重特色、分步实施、打造精品”的要求,因地制宜,打造县镇村三级新型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男女平等、少生优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新型婚育文化观念,营造浓厚的人口文化宣传环境氛围。
(2)以“百镇千村万户”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新家庭建设为着力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人口文化活动,启动以家庭文化、优生促进、科学育儿、青春健康、生育关怀、生殖健康、生产帮扶、邻里牵手、家庭和谐、夕阳关怀为内容的“幸福家庭十大行动”,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新的道德风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4、实施人口信息化建设工程,促进人口计生科学化管理。
(1)在完善县镇村(居)三级网络基础上,全面运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积极实施人口信息“金人工程”,不断完善全员人口中心数据库。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卫生、统计、人社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实现部门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完善信息通报交换制度、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上下之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共用的综合性人口信息系统。
(2)构建“适时采集、动态监测、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综合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制度。开发和利用人口信息应用软件,对区域经济发展、人口战略研究、劳动力就业、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社会养老保障等情况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人口数据,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信息化。
(3)实现人口计生均等化服务。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机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平台。强化服务,通过流动人口的信息化建设,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融入到区域、镇、村“一盘棋“之中,加强协作,双向管理。尤其是在县城所在地,在促进计生服务管理同等待遇、就业、廉租房、社会医疗保障等方面,保证流动人口、城乡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5、实施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工程,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1)进一步优化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计生干部能力素质,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考核评估、准入退出机制。按省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县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要达到80%,镇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具有专科学历的要达到80%,村级人口计生专干全部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80%以上达到高中(中专)学历。人口计生部门要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各级计生干部的年龄、文化、能力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积极探索推进村级计生专干管理的机制建设,落实好村级专干的工作报酬及养老保障。
(2)人口计生部门要以职业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规范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岗位分类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入职认证。专业技术人员要持证上岗,技术服务人员、临床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技术、统计、执法、咨询、管理等专业人才要逐步达到“一证三师”职业标准;二是扎实开展入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岗位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计生系统开展全员岗位培训。
四、保障措施
1、强化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把人口发展摆到重要位置,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坚持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四个到位”。
2、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实行人口发展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治理。加强对出生、婚姻、死亡、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税收、社会保障等人口管理制度的统一协调,着力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
3、强化投入保障。要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公共财政投入,进一步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健全“财政为主、城乡统筹、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奖励优扶助经费、服务机构建设经费、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经费、经常性工作经费、基层工作人员工资经费的落实。到“十二五”末,按省市要求财政投入达到人均70元。健全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收支两条线”的运作机制,严肃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4、强化基层基础。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在乡镇,关键在村。“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加强基层计生工作,夯实村级计生工作基础,抓好三、九“月服务”和镇村人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逐步调整配齐镇村计生干部,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
5、强化考核监督。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镇村的指导服务和检查督促。坚持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计生工作要动态分析、实时监测,及时掌握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以本规划为依据,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和各自职责范围,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本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规划得以顺利实施。
“十二五”中期和期末,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方面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