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县民政局重点工作总结
-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民生保障落实年”、“基层组织建设年”、“项目投资突破年”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以打造“群众满意窗口单位”为抓手,以“双学双争”活动为动力,明确目标任务,紧扣时间节点,狠抓措施落实,实现了重点工作有创新、难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为建设幸福高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亮点1:注重民生,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240元,分别提高到380元、320元,同步提高了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重残对象等困难群众的保障标准。实施淳溪、阳江两镇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新增供养床位150张,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辅助性救助和补充性救助不断延伸、拓展。1—11月份,社会救助直接支出达4427万元,同比增长40%。其中,城乡低保2049万元,重残救助560万元,五保供养1090万元,医疗救助305万元,敬老院建设265万元,灾害救助105万元,危房改造53万元。
亮点2:注重创新,整体工作争先进位
积极协调卫生、财政等部门,依托新农合制度,在全市率先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解决困难群众先支付医药费后申请救助、救助程序多、周期长的问题。在全市率先建立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货币安置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明确规定我县自谋职业、货币安置金标准,每年按照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调整一次。在全市率先提出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成功打造1个3A级省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武家嘴老年公寓被市财政局列为“2011年度最具突破性工作”之一。获得2011年江苏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一等奖,全省第一。
亮点3:注重普惠,推进社会福利发展
会同中国人寿高淳支公司实施“关爱老人工程”,为387名独居特困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1.25万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县、镇两级财政支出400多万元;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继去年完成10个基础上,今年又按照省A级标准新建50个,覆盖全县40%的村(居),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基本服务。自今年1月1日起,对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九类人员实施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成立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落实全县孤儿基本生活费。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全年销售有望突破5000万元。
亮点4:注重稳定,切实加强社会管理
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文件精神,着力推进“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和“扁平化”社区管理工作,打造了一批城乡社区示范点,涌现了一批和谐示范社区。实施了以散葬烈士集中安葬为主要内容的“慰烈工程”;落实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自然增长机制,全县共发放优待金293万元;城乡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100%,自谋职业有偿安置率达90%以上,发放自谋职业金115.6万元;对62名城乡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建成砖墙、阳江两镇“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扎实推进漆桥、固城、桠溪、淳溪四镇“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建设。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大力扶持具有高淳经济社会发展特色的社会组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713个,注册登记153个(社团8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0个),登记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