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的推行是一项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惠民政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但因尚处于试行推广阶段,还有一些亟待和完善的问题:
1、以前民政部门曾收缴的养老金保险(为:领结婚证时所缴以及计划生育独生女户养老金保险)
2、农村退伍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前已参加了新农保,但所缴保费如何处理?
3、参加新农保后因工作关系,单位已替其办理了企保,因此新农保已中止,但所缴保费以前答复可转或可抵,却没有实现承诺。
综上几种情况,均是新农保工作推行中所遇到的实际情况,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
二0一一年一月
办理情况:
4月29日,县人社局召开代表见面会,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建议。针对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54号建议,县人社局明确责任科室,并制定工作方案。目前,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制度还处于试点阶段,各项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建议中涉及到有关老农保转新农保、新农保与企保双向转接等问题,在已出台的规定中已经有了政策方面的相关支撑。近期,我县将开通老农保转新农保计算机信息操作系统,实现老农保向新农保平稳过渡。代表对该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