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孔德华
“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城市”,是高淳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为让目标成为现实,春节前,全县又召开实现“三最”目标、建设幸福城市动员大会,号召全县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有为,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之路,确保“十二五”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成“三最”幸福城市。因此,实现“三最”目标、建设幸福城市是全县上下的共同目标、中心工作、首要任务。县人大常委会以及全体人大代表要紧紧围绕“三最”目标,把推动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作为重要任务,把实现经济繁荣、生活富裕、人民幸福、社会和谐作为工作追求,努力为建设“三最”幸福城市献计献策、尽心尽责、积极贡献。
一要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在推动富民强县最协调上做出新贡献。
建设富民强县最协调的幸福高淳,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景。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富民与强县协调共进这一大局,找准人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突出人大工作特色,充分发挥人大在促进强县与富民中的职能作用。一方面要为推动强县凝心聚力。富民必须强县,强县是富民的基础,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行使各项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审议决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实施创新驱动、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事项,把县委关于转型发展、高端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决策转化为全县上下的共同行动。同时,要强化监督,推动“强县”目标的实施。要实现“强县”目标,必须招大引强,大力引进实施大项目;必须招才引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必须调整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必须培植税源,大力夯实财源基础。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税源经济、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平台和现代服务业、高效农业、文化旅游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十二五”规划实施等工作的监督,积极推动项目集聚、产业转型、绿色发展,努力扩大全县经济总量,做大“财政蛋糕”,筑牢幸福高淳的基石。另一方面要为推动富民积极担当。强县旨在富民,富民是强县的根本。县人大常委会要围绕产业富民、就业富民、创业富民等重点工作,积极作为、加强监督,努力帮助广大群众增加收入。目前,全县建筑、造船水运、水产养殖三大传统富民特色产业对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率达到70%左右,对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关注三大产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利弊,适时提出促进三大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努力提高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额度。要高度关注农民收入5年倍增计划的实施,积极支持和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富民政策,完善富民措施,加大帮促力度,增加富民投入。要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增收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创新低收入群体增收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幅高于居民人均收入的平均增幅。要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研,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科学引导建立和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促使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壮大,更好地助农增收。
二要大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上上谋求新建树。
高淳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县、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县城、江苏历史文化名城等,八个镇都是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优美的生态环境是高淳的特色和优势,也是建设幸福城市的取向和追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全县“打造生态文明先导区、人文绿都标志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泛长三角旅游休闲目的地”的发展指向,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环境生态化水平。一要大力推进城市转型发展。组织视察县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听取县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执行和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重点关注城北科技新城和东部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通过有效监督,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听取和审议城管工作汇报,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控违拆迁力度,制止和打击拆迁区域内突击装修行为,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二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县的创建。在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的基础上,进一步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县,是建设生态城市、幸福高淳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支持、加强监督,推动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围绕国际慢城、游子山、固城湖生态“三大标志区”规划建设和航道疏浚、干线加密、农路提档升级等,强化监督和专题调研,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继续关注固城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汇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更大力度地推进固城湖清淤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三要高度关注农村环境提升。听取和审议县有关部门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情况汇报,重点督促河塘清淤、污水处理、村庄绿化、清水通道等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
三要始终关注保障民生改善,在打造社会关系最和谐上施展新作为。
民生幸福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志。构建一个生活幸福、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建设幸福城市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大工作的价值取向。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一要突出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重点围绕区域联网供水工程实施,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重大水利工程,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等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支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重点向民生保障项目倾斜,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二要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支持和推进“平安高淳”的建设,继续关注社会治安巡防工作,支持司法部门加强对涉毒、涉恶、涉黑案件的打击力度;督促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转移,积极推动技防村镇建设和“五无村(社区)”的创建;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入了解民情,切实做好挂钩帮扶工作,努力为民排忧解难;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健全接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好群众的信访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三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有序推进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保障广大选民的选举权利,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公开征集人大监督议题,有效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院“执行难”问题有效化解,督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执行,加大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力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实现“三最”目标、建设幸福城市,人大责无旁贷,也大有作为。目前,县、镇两级人大正在换届选举,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3月选举产生。新产生的县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三最”幸福城市的目标,坚持“抓重点、议大事”的原则,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共同创造经济繁荣、生活富裕、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新高淳。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