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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标准
来源: 高淳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8-22 10:39 浏览次数:加载中...... 字体:[ ]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标准

序号事项名称检查主体检查标准
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相关检查高淳区人社局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
2对特殊工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高淳区人社局对企业特殊工进管理办法、特殊工时岗位实施范围(包括涉及具体企业、岗位及人员范围)、劳动者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台帐(集中休息时间、轮休调休安排等)、履行公示告知义务等进行检查。
3对企业年金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高淳区人社局对照《企业年金办法》相关年金政策进行检查。
4对实施技能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的检查高淳区人社局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进行检查。
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检查高淳区人社局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进行检查。
6社会保险核查高淳区社保中心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工伤保险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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