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高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或时间安排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 1 | 用能单位使用能源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二条;《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六条。 | 用能单位 | 1家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对单位是否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对能源费实行包费制的行政检查;对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利用状况的内容编制及报送情况的行政检查;对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管理岗位的设立情况,能源管理负责人的配备情况的行政检查。 |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二十二条;《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 1家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