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人民政府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李月兵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永和路5号
(邮政编码211313)
举报投诉电话
025-57896148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南京市在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办公室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淳区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