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申报确认表
填报时间:2026.07.09 | 行政检查主体(单位名称):南京市高淳区消防救援局 |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 行政机关 |
消防机构职责权限 | 承担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等 |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南京市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机构设置 | 局长1名,政治委员1名,副局长2名,消防执法人员8名 |
法定代表人 | 孙震宁 |
办公地址及邮编 |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388号 211300 |
办公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8:00 |
举报投诉电话 | 025-57354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