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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特殊教育学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校园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6-11-30 浏览次数:加载中...... 字体:[ ]

各设区市、县(市、区)文明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单位、各行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在申报推荐、组织测评、审核公示的基础上,省文明委决定,命名江苏省国税系统等15个行业系统为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授予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等93个乡镇“江苏省文明乡镇”称号、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新合村等438个村“江苏省文明村”称号、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等1177个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称号。同时,经复查审核确认,省文明委决定,继续保留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等242个乡镇“江苏省文明乡镇”荣誉称号、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村等428个村“江苏省文明村”荣誉称号、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等3118个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社区、校园)”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村镇、单位(社区、校园)和行业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全省各地、各单位、各行业要围绕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锲而不舍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兴起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热潮,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名单

  2. 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名单

  3.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名单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三、江苏省文明单位(社区、校园)名单(1177个)

  南京市(143个)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南京市小营小学、南京市夫子庙小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南京市小西湖小学、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南京市建邺区陶行知小学、南京市芳草园小学、南京市天正小学、南京市赤壁路小学、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南京市花园中学、南京市雨花台中学、南京市百家湖小学、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小学、南京市扬子第四小学、南京市高淳区特殊教育学校、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南京市盲人学校、金陵科技学院、南京市浦口区江浦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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