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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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力提升创新主体动能推动创新名城南部支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区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0-05-22 15:23 浏览次数:加载中......次 字体:[  中 小 ]

关于《关于加速集聚创新动能 进一步深化创新名城南部支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分为培育打造科创企业森林、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3大类,具体是促进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实施科创企业引培计划、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质效、推动孵化载体建设、高强度支持科技创新投入、高起点开展产业技术攻关、高质量发展企业创新平台、高效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水平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强化金融服务保障、营造激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主要特点有,一是加大创新主体奖励力度。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建立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库,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发展上市和并购;其中在科创板上市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资助。二是加大平台建设奖励力度。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制度,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并按绩效择优给予新型研发机构每家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当年成功创建国家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获国家、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国家、省级星创天地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列入省级众创社区备案试点的,给予500万元建设资助。三是加大技术升级奖励力度。支持在宁企业参与或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按照实际到账国拨经费给予1:1支持。对承担或参与省重大原创性研究项目企业,给予省拨经费1:1配套支持。建立主导产业技术攻关揭榜制,按项目总投入的10—30%、最高2000万元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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