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国际慢城,紫金科创特区,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管理中心:
《高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