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国际慢城,区府各部门、区各直单位,各管理中心: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高淳区“十三五”气象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